又到了夏季,又到了青少年溺水事故的高发期。可悲的是,青少年溺水事件的高发已成为一个悲惨的循环。每年夏天,全国各地都会发生青少年溺水甚至溺水事故。每次发生事故,媒体通常会进行集中报道,随后引起社会关注、反思和舆论呼吁采取相关预防措施。然而,到了接下来的暑假,青少年溺水事故却接连发生……
显然,我们无法用应急思维来应对夏季青少年溺水事件的密集发生。相反,我们应该用长远的思维,建立常态化、长效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机制,预防青少年溺水事故的发生,并充分动员学校、家庭、政府和其他社会力量。主要责任是共同为青少年筑起防溺水“安全网”,打破青少年夏季溺水事故的悲惨循环。
学校要把防溺水、防火、防电、防交通事故等纳入生命安全教育计划,总结溺水事故教训,从细节入手,合理设计教学内容,保证上课频次和质量,邀请游泳教练、溺水急救专业人员在学校守候给学生授课,让学生了解游泳尤其是野外游泳的风险,看清游泳救人的安全红线,掌握自救技巧,提高反应能力以及应对溺水的处理能力。学校要根据教学条件,加强对学生的游泳教育,引导学生暑期到安全的游泳场所,使学生普遍掌握游泳技能,拓展求生技能包,降低野外游泳溺水风险。
家庭需要承担起青少年(未成年人)的监护责任,关心青少年的生活,注重了解和掌握青少年的活动信息,鼓励和支持青少年参加正规的游泳学习和训练。如果青少年去游泳池游泳,父母和其他监护人应尽量陪同,对计划在开放水域游泳的青少年应予以警告和劝阻。日常生活中,监护人应向青少年敲响防溺水安全教育的警钟。这种家庭警示教育并不是含糊其辞的“注意安全”,而是耐心讲解溺水事故案例、野泳的危险性、溺水的预防等。经验等帮助青少年逐渐树立预防溺水的安全理念,形成远离危险水域和危险行为的意识。
政府的责任主要有三个方面——支持学校改善游泳场馆等基础设施建设、加大购买社会服务进行游泳培训、为中小学生学习游泳创造条件;督促家庭积极资助留守儿童或跨代抚养儿童。承担监护责任,通过村民、社区、志愿者等承担监护责任,堵住防溺水安全监管漏洞。孔;推动法律法规完善升级,健全野外开放水域防溺水预防机制,绘制水库、池塘、河流等野外开放水域溺水风险点预警图,明确执行主体警戒职责和具体警戒巡逻。落实管理和隔离措施,鼓励公众举报青少年野外游泳行为,打造技术、物理、人防三合一的防溺水安全体系。
防溺水应该成为青少年安全教育的“必修课”,也应该成为社会各界安全管理的共同责任。除了学校、家庭和政府外,其他单位和个人也应该更加重视预防青少年溺水,履行自己的责任。凡是看到青少年高危野泳行为或者发现青少年高危野泳倾向的人,都应该多劝告、多喊叫、多斥责。这样,就可以拓宽警示监管的视野,拓宽警示监管的范围。把防溺水“安全网”织得更密、更可靠,防溺水效果就会更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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